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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们,这么快就帮我们挽回了损失。”3月29日上午,永康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收到了一面印有“经济卫士真诚为企 利剑出鞘弘扬正气”字样的锦旗。

这面锦旗的故事还要从2023年11月3日说起。当时,市公安局接到报案称,永康市某工具有限公司品质经理刘某利用职务之便,14年来以报销为名,共侵吞公司钱款300余万元,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接警后,经侦大队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对涉案人员刘某依法传唤询问。犯罪嫌疑人刘某自述,自己负责该公司产品以及机器设备的维修检验工作。2009年,因迷上炒股,亏了不少钱,加之惯有的高消费习惯,使得生活的资金缺口越来越大,于是便打起了公司钱款的主意。刘某通过伪造相关印章和报销凭据,到公司财务处虚报维修费用。
尝试了几次,刘某发现自己的虚报行为均未被发现,于是变本加厉,数次加大虚报金额,从几百、几千,甚至到数万元不等,这一操作更是持续了整整14年。直到2023年10月31日,刘某因当月报销的维修费用远超公司常规维修支出,被财务人员发现上报,刘某的“黑手”这才浮出水面。
时间之长、金额之大、票据之多,虽刘某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具体金额、时间,已记不清,案件的取证难度仍极大。为尽快查实案情,办案民警加班加点,对14年来刘某上交至企业的财务报账凭证、清单和票据等材料逐一反复梳理,并对相关证人开展调查取证,从1000余份报销账目中核查认定出伪造票据、账单300余份,终于完成对刘某的职务侵占金额认定工作。目前,刘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公安机关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民警多次开展思想劝导和法律宣讲工作,刘某及其家属已将侵占的300余万元悉数归还被侵害企业。同时,经侦大队也提醒广大企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员工报销流程。
据统计,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共侦办涉企经济犯罪案件6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10余万元。

来源:永康人
封面图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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