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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为了图方便
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地方
给电动自行车停放或充电
但你知道吗
这样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连日来,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持续开展夜间检查行动。对重点场所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是否存在私拉乱接插座充电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此过程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现象屡见不鲜。


近日,在永康市东城街道,防火监督员发现了一个楼梯通道内同时停着四辆电动自行车,现场第一时间进行拍照取证并联系车主。

“你好,这是疏散逃生通道,电动自行车不能停在这里。”防火监督员严肃地对一位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居民谢先生说。
“大家都这么停,没觉得有什么不对。”谢先生表示大家一直都这样停放。
“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


截止目前,永康市共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7000余辆,办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处罚案件2475件,罚款金额17050元。有效防范和遏制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通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安全隐患出现,同时将进一步改善全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不足以及违停乱充现象,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电动自行车
放到楼道充电、飞线充电
或是把电池带回室内充电
这些行为极易引发消防安全事故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心存侥幸
来源: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封面图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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