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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恶心!家长已集体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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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胖于 2024/05/29 15:00:5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永康信息网
作者:永康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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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有网友反映,
上海市徐汇区某儿童摄影师
在未经家长同意下,
暗地在网上出售
女童写真照片和拍摄花絮
记者从女童家长王可(化名)处了解到
目前许多家长都已知晓此事
并已报警
上海公安局徐汇分局通报:2024年5月27日网上反映,有人在网上出售所谓的女童写真照片,警方即开展调查。经查,陈某某(男,27岁)利用其开设的摄影服务公司为儿童摄影之便,在未经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将拍摄的照片贩卖牟利。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网友向记者提供的在某社交平台的部分群聊记录显示,2023年9月至11月,群主“清稚影记”发送多张女童照片至某群,和其他群成员的聊天内容围绕疑似恋童等不良话题。
售卖女童照片的群公告。受访者供图2024年2月、3月的群公告显示,群内打包售卖女童的写真照片和花絮视频。
王可告诉记者,“清稚影记”是私人摄影师,在上海从事儿童摄影,长期在某社交平台发帖接单,“没想到后面有这种交易。”一些家长从网友处知晓此事后,已报警,“目前警方还在调查。”昨天中午,“清稚影记”的社交媒体账号首页已无法查看,“因相关投诉,该账户违反《社区规范》,其内容无法查看。”王可称,当天中午,摄影师在微信上打字向家长道歉。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筠悦向记者分析,在刑事层面,摄影师以营利为目的“倒卖”女童写真照片,主观上具有破坏女童名誉的故意,客观上侵害了女童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摄影师的行为已涉嫌侮辱罪。即便不构成侮辱罪,摄影师的行为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时,在民事层面,摄影师以营利为目的“倒卖”女童写真照片,涉嫌侵害女童的名誉权、肖像权,“摄影师还应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来源:新民晚报、@警民直通车-徐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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