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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恶心!家长已集体报警!

转载 大胖2024/05/29 15:00:5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永康信息网 作者:永康信息网 8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5月27日有网友反映,

上海市徐汇区某儿童摄影师

在未经家长同意下,

暗地在网上出售

女童写真照片和拍摄花絮

记者从女童家长王可(化名)处了解到

目前许多家长都已知晓此事

并已报警

27日晚上
上海徐汇警方发布警情通报

警方最新通报


上海公安局徐汇分局通报:2024年5月27日网上反映,有人在网上出售所谓的女童写真照片,警方即开展调查。经查,陈某某(男,27岁)利用其开设的摄影服务公司为儿童摄影之便,在未经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将拍摄的照片贩卖牟利。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摄影师私售女童照片

被家长发现报警


网友向记者提供的在某社交平台的部分群聊记录显示,2023年9月至11月,群主“清稚影记”发送多张女童照片至某群,和其他群成员的聊天内容围绕疑似恋童等不良话题。

售卖女童照片的群公告。受访者供图

2024年2月、3月的群公告显示,群内打包售卖女童的写真照片和花絮视频。


王可告诉记者,“清稚影记”是私人摄影师,在上海从事儿童摄影,长期在某社交平台发帖接单,“没想到后面有这种交易。”一些家长从网友处知晓此事后,已报警,“目前警方还在调查。”

昨天中午,“清稚影记”的社交媒体账号首页已无法查看,“因相关投诉,该账户违反《社区规范》,其内容无法查看。”王可称,当天中午,摄影师在微信上打字向家长道歉。

网友怒了:必须严惩!


许多网友都表示:
太气愤了!必须严惩!


还有人提出
对于摄影写真行业
需要规范起来


摄影师的行为是否涉及侵权乃至触犯刑法?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筠悦向记者分析,在刑事层面,摄影师以营利为目的“倒卖”女童写真照片,主观上具有破坏女童名誉的故意,客观上侵害了女童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摄影师的行为已涉嫌侮辱罪。即便不构成侮辱罪,摄影师的行为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同时,在民事层面,摄影师以营利为目的“倒卖”女童写真照片,涉嫌侵害女童的名誉权、肖像权,“摄影师还应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源:新民晚报、@警民直通车-徐汇站

封面图来源网络

版权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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