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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人!永康某公司员工半夜偷偷潜入公司干这种龌龊事……

转载 大胖2024/06/05 15:09:3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永康信息网 作者:永康信息网 9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夜深人静时

偷偷潜入公司

将公司微信的钱

转为自己私用

 

近日

一男子因盗窃罪

经永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被永康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2024年4月19日1时20分

吴先生收到一条短信

提示某银行卡支出1600元

然而

这张银行卡绑定在

公司收付款专用手机和微信上

难道凌晨还有“业务交易”?! 

怀着疑问

19日下午

吴先生来到其经营的公司

查阅微信收支和相关业务订单


果然

该笔支出并不属于公司业务交易

而监控显示

事发时

有一名男子出现在公司办公室

直奔某客服工位

找出手机  扫码转账


经过比对

该男子系公司原职工裴某

已于2023年12月底离职







2024年5月8日

案件移送永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裴某供述

其在该公司就职期间

偶然得知公司用于收付款的手机

以及微信支付密码

当时就动了歪心思

“想偷偷从公司账户里

拿点钱出来自己用”


然而

由于岗位不同

裴某白天几乎接触不到那台手机

便尝试在夜间或凌晨潜入公司进行操作

“刚开始我都是小额小额转的

过了段时间没被发现

后面就一发不可收拾

离职以后

还是隔三差五回公司偷钱花

直到案发”


经检察官详细审查

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期间

裴某多次到该公司办公室内

通过手机微信扫码转账的方式

盗得公司业务微信中

人民币共计3.6万余元

案发后

裴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自愿认罪认罚

赔偿全部损失并取得被害方谅解


检察官认为

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

数额较大

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2024年5月10日

永康市检察院依法

向永康市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开庭审理

判处裴某有期徒刑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


检察官提醒

法网恢恢  盗贼难逃

生活不要想着走“捷径”不劳而获

切记莫伸手

伸手必被捉

源:永康检查

封面图来源网络

版权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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