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日前,永康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非法买卖警用装备案件。


据了解,2023年3月以来,被告人施某某从网上购买大量警用装备并通过微信、抖音、淘宝、拼多多等平台引流、销售。2023年9月27日施某某被永康市公安局民警查获,在其住所处扣押18套疑似警用品证件套、30瓶疑似警用辣椒水、650把疑似警用手铐钥匙、710 副疑似警用手铐。经鉴定,上述物品中疑似警用品证件套、警用手铐系仿制的警用装备,非法经营数额至少23000元。
人民警察肩负着神圣的职责和光荣的使命,而警服和警械是警察身份和执法的重要标志,体现着权威性和严肃性。非法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和配饰,一旦被不法人员获取利用,不仅严重损害人民警察的形象、声誉,还极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施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符合情节严重标准,应当以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施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表示会加强有关知识的学习。
经审理,审判员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施某某犯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扣押在案的赃款人民币23000元,由扣押机关依法没收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警用装备,由扣押机关依法没收。
来源:永康人
